严抓环境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近日,陕西省渭南韩城市龙门镇上峪口村附近焦化企业排放有害气体,造成周边居民身体不适,且当地焦化企业涉嫌和有关部门打游击,白天一切正常,而到了晚上,无组织排放现象比较明显。2018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通报称,韩城市委、市政府在推动焦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深度治理方面抓得不实,虽然出台了专项治理方案,但标准不严,要求不高,措施不硬,治理工作流于表面;韩城市工信、环保等部门督促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环保工作被动应付,表面治理,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1月27日 中国之声)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发展的同时,把建设“生态文明”提上日程,环保督察机制应运而生。环保督察从之前对企业的监督转变为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督,将环境保护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依据,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失职干部、“懒政”干部问责,雷厉风行,毫不手软,在多地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应付检查,敷衍了事等问题。环保督察组检查时“一刀切”地关停污染企业,发现问题后不能积极整改,面对上级的整改要求空喊口号,对上级的精神只通过会议贯彻,不主动领会学习,这样敷衍了事不止无法解决环境问题、使党中央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计划受阻,更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不负责任。要做好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方案出台贵“精准”。对上级的文件和精神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对当前出现的环境问题,应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不可照抄照搬,方案制定后要征求各方意见,避免方案流于表面、没有办法执行。
其次,污染整治重“实践”。在制定工作方案后,应认真按方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应做好监督工作,进行实地考察,避免表面文章,真真正正地使环保整治落到实处。
再之,检验成果看“实效”。环境问题涉及百姓利益,基层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时刻以百姓的利益作为检验环保整治成果的标准,杜绝“应付检查”“只看数字”的思想,还百姓一片蓝天。
环境保护功在当下、利在千秋,做好环保督察,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面对环保督察不可敷衍了事,督促各地方政府履行职责。同时,各地方政府要真正把环保的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工作中,我们的环境才能越来越好,才能给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白云、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