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修复治理,不能让某些地方“动作跑偏”
时间:2022-04-13 来源:评论网 作者:“新华视点”记者 点击:0
长江生态的修复和依法保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科学发展战略,始终坚持抓好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近期在长江上游采访时了解到,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指引下,沿江地区生态修复加快推进,一大批生态“伤疤”逐步“愈合”。但与此同时,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由于生态修复标准体系不完善,有的修复工作存在“标准不一、专家争论、措施打架、工程反复”的情况;生态修复项目量多、面广,投入较大,目前主要是政府投入“唱主角”,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常态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少数地区工作理念出现偏差,把生态修复简单视为搞工程,甚至过度追求景观形象(新华网11月23日)。
长江生态的修复和依法保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科学发展战略,始终坚持抓好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而且,在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过度追求景观工程项目,故意给领导“脸上贴金”。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与依法保护,必须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让长江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才能使长江沿线的自然植被更好地给长江两岸人民带来数不胜数的福祉。
尤其是长江沿线的各省市自治区不能在人工化的景观工程项目上相互攀比,而应该保持长江自然生态环境的植物多样性特征,不能千篇一律制造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工程。如果产生了相互攀比之风,随之就会产生形形色色的权力腐败。因此,在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中首先要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追究制度,并用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考核验收,既不能虎头蛇尾,又不能把摊子铺得太大,让地方财政吃紧,影响其它重要民生问题的解决。而且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入社会民间资本对于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推动作用和无私奉献精神。
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必须重点突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理和发展理念。同时,又要把党中央制定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作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改善的工作指南。而且,必须运用“五大”发展理念科学指导和规划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宏伟蓝图,并坚持近期、中期和长期的治理规划实施方案,不能让专家论证脱离实际需要。只有把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才能让长江的生态环境为两岸人民的子孙后代造福。长江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必须具有长远的科学发展战略眼光,既不能忽视眼前利益,又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让长远利益受到制约和破坏,更不能让某些地方领导的个人政绩影响长江的依法治理和科学治理。
凡是某些存在地方领导想方设法捞取个人政绩问题的,必须用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绝不能让领导的权力制造“面子工程”,绝不能让过渡的景观工程变成劳民伤财工程;凡是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必须坚决实施零容忍。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使长江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真正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使长江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不脱离民生需求和民生问题的解决,才能让长江两岸人民真正深刻认识到依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在自觉遵纪守法的实践中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不管是哪些地方在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中“动作跑偏”了,都必须受到责任追究,并责令其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预防措施,不能我行我素,置之不理,更不能让某些地方领导的权力和个人政绩欲望无法控制。如果某些地方领导搞不切实际的花架子修复工程应付上级检查,那就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如果某些地方领导不能与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那就必须撤职查办,绝不姑息。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确保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才能让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地生根和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