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大酒托案开审 主犯获刑13年
12月3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林等38人涉嫌诈骗、强迫交易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近年来广州最大的“酒托”诈骗团伙,涉案被告人多达49人,其中11人已于11月19日被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刑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12月5日下午,广州海珠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林等38人“酒托”诈骗一案一审宣判,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其中,“酒托”诈骗团伙主犯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分别被判十二年、十三年、十二年。图为12月5日,庭审现场。
该集团纪律严明,制定规章制度对消费诈骗行为进行规范,并以A、B、C、D、E、F、K、Q、S、T、X、Y、W等字母对众多酒托小组加以标明区分,实行分组管理。集团有明确固定的利益分配方案,首要分子分得消费诈骗金额的26%,“托头”及其酒托小组分得74%,并在酒托小组内进行再分配。图为12月5日,庭审现场。
该团伙有严格的惩罚制度,如果有散客报警一次,警察来到酒吧,那么酒托女对应的“托头”罚款500元;如果酒托女离开酒吧而散客不愿意离开,那么酒托女对应的“托头”罚款200元,罚款的钱归酒吧所有。截至今年8月31日,累计诈骗金额在191.76万元以上。图为12月5日,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