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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来“示”去谁之过?

时间:2020-09-09  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0
解决一件民生小事、一个群众小问题,到底需要几步?常理来说,无非只要“三步”,一是了解群众意愿,二是找到破解之法,三是马上就办落实。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就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面对群众小问题、小麻烦,不是立马深入现场、纾困解难,调查研究问题症结和根源,继而绞
       解决一件民生小事、一个群众小问题,到底需要几步?常理来说,无非只要“三步”,一是了解群众意愿,二是找到破解之法,三是马上就办落实。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就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面对群众小问题、小麻烦,不是立马深入现场、纾困解难,调查研究问题症结和根源,继而绞尽脑汁、想出办法,最后主动出击、迎刃而解。相反,在层层请示、层层批示,又一级一级指示、一级一级汇报等怪圈上转来转去。
     一拖再拖、一等再等,“示”来“示”去,看上起从上至下忙得不亦乐乎,晕头转向,甚至“白加黑”“5+2”“晴加雨”,就是不见人下楼、破难题、办实事。一方面,群众之事,由小拖大、由大拖炸,影响了地方稳定也伤害了群众感情;另一方面,地方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越“示”越低,严重影响了地方公信力和干事活力。
     按理说,群众出现了问题、有了麻烦,第一时间都得到群众身边、到事发现场、到基层一线,了解、研判、调查、分析,接着找病灶、想办法、抓落实。如此工作模式和方式,想必也没有多么难懂。为何偏偏都得层层请示、一请再请,级级批示、批了又批呢?忙着走程序、走材料、走文件,就是不走现场、不走基层、不走前线呢?
      想必,还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祟。一来,只要程序到位了,该有的材料都有了,表面上就看起来合规合理了;二来,到现场去找病灶、出力出汗,远远不如在文件、材料上转转来得轻松自在。不难看出,层层批示、层层请示、层层汇报、层层指示,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像太极一样耍东耍西,把群众急难当做“烫手山芋”,归根结底还是不敢接、不想接、不会接心理所驱使,缺乏勇于担当、敢于揽责、善于抗事的精气神。
      当然不能排除,在“示”来“示”去的怪圈内,存在个别想打破怪圈的“少数”,只因默认了某种“潜规则”,甚至甘愿被其“绑架束缚”,无形中穿上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枷锁”,久而久之为之所“墨”化而无动于衷。说到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会“传染”的。消除“示”来“示”去的怪圈,就得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刀。
      民事之事无大小,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件小事,如修一条路、装一盏灯、通一处下水道等等,偏偏不是各相关部门联席会商、多些“便民摆摊”,而是从打报告、整材料、搞文件、领导签、下级传等各种程序上忙个不停,这样的小事本该三下五除二、快刀斩乱麻搞定,为何定要似是而非、冠冕堂皇开启一个“可有可无”的漫长“示”旅?如此,一件小事当成“大事”来办,办的过程“轰轰烈烈”、雷大雨小、“千年等一回”,哪怕把群众事办好了,群众等得“黄花菜都凉了”,那就别怪群众有“获得”而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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